关于姬涛抄袭,刘先明回复红石林业局通讯员的短信

作者:刘先明2009-06-1214:50:51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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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姬涛抄袭,刘先明回复红石林业局通讯员的短信

6112122612日晨,刘先明收到吉林红石林业局一通讯员的几条短信,以下是刘先明回复该通讯员的短信。

6112228

你写的报道中难道不含姬涛抄袭的成分吗?规范地讲,红石局应在网上说明删除那篇报道的原因。这也是消除姬涛抄袭的不良影响的好办法。

612744

我并没有误伤你和你的企业,类似的案例,你可搜索:培训在线道歉声明。另外,中国培训师大联盟曾转发你的报道,但省略了报道中抄袭的成分,这说明了什么?

612750

我的意思很清楚,你们报道中含有姬涛抄袭的成分,你们又把姬涛抄袭的侵权影响传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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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谨是应该的,姬涛在红石局讲课中抄袭,其侵权影响不算大,但你们的报道把抄袭的成分传播到网上,造成广泛的侵权影响,你们在删除报道的同时,应该发表道歉声明。

612806

请你们再搜索:培训在线道歉声明,你们就应该明白该如何妥善处理此事。

612821

你们还可搜索“立此存照姬涛抄袭”。如换个角度说,也要感谢你们的报道,它让我发现了姬涛的抄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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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你们今天在原报道的网页上,发一则声明。那样的话,真可避免你所说的“误伤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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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讲师抄袭会连累到企业的问题,你们可搜索“泰格林关键”。

背景资料:

1、讲精细化管理的姬涛多次侵犯刘先明的著作权

http://aoiu.org/dispbbs.asp?boardID=12&ID=3176

2、吉林红石林业局删除有抄袭成分的讲课报道

http://aoiu.org/dispbbs.asp?boardID=12&ID=3255

本文作者:刘先明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liuxianming.blogchina.com/7329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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